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19〕4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24日
四川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完善我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健康四川”建设,加强和改善公立医院管理,持续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引导三级公立医院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2019年,全省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初步建立指标考核体系、标准化支撑体系和信息化考核系统,探索建立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机制。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三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进一步落实,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有效提升,分级诊疗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更加完善。2021年,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健全,逐步扩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范围。
二、指标体系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主要由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和社会效益等方面构成。在今后工作中适时补充部分绩效考核指标。
(一)医疗质量。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是三级公立医院的核心任务。通过医疗质量控制、合理用药、检查检验同质化等指标,考核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通过代表性的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考核医院重点病种、关键技术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情况。通过预约诊疗、门急诊服务、患者等待时间等指标,考核医院改善医疗服务效果。
(二)运营效率。运营效率体现医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是实现医院科学管理的关键。通过人力资源配比和人员负荷指标考核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通过经济管理指标考核医院经济运行管理情况。通过考核收支结构指标间接反映政府落实办医责任情况和医院医疗收入结构合理性,推动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有效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目标。通过考核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变化,衡量医院主动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情况。
(三)持续发展。人才队伍建设与教学科研能力体现医院的持续发展能力,是反映三级公立医院创新发展和持续健康运行的重要指标。主要通过人才结构指标考核医务人员稳定性,通过科研成果临床转化指标考核医院创新支撑能力,通过技术应用指标考核医院引领发展和持续运行情况,通过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指标考核医院信用建设。
(四)满意度评价。医院满意度由患者满意度和医务人员满意度两部分组成。患者满意度是三级公立医院社会效益的重要体现,提高医务人员满意度是医院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重要保障。通过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和医务人员满意度评价,衡量患者获得感及医务人员积极性。
(五)社会效益。为社会提供医疗卫生公共服务是公立医院的职责义务。通过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等指标考核公立医院社会效益,促进三级公立医院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三、支撑体系
(一)统一术语编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行病案首页、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四统一”要求,2019年8月底前组织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完成电子病历编码和术语转换工作,启用全国统一编码和名词术语。
(二)提高病案首页质量。指导三级公立医院完成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规范填写病案首页,开展病案首页核查,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考核数据客观真实。
(三)建立考核信息系统。建立省级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与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以数据信息考核为主,利用“互联网+考核”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必要时开展现场复核。组织全省三级公立医院接入国家卫生健康委满意度调查平台,调查结果纳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一)医院自查自评。2019年9月底前,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成上年度医院绩效情况分析评估,将上年度病案首页信息、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绩效考核指标所需数据等上传至国家和省级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形成绩效考核大数据。2020年起,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二)省级年度考核。2019年11月底前,省卫生健康委完成2018年度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反馈医院和各市(州)人民政府,及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府。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三)省级监测分析。2019年12月底前,省卫生健康委完成全省监测指标分析,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2020年起,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健全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公立医院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地见效。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对三级公立医院实施绩效考核,省中医药局负责组织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中医药、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单位)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及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绩效考核信息共享、结果应用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和指标,规范程序、加强管理,将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医院评审评价、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紧密结合。发展改革部门将考核结果作为重大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科技部门制定引导三级公立医院发展的科研扶持政策。财政和医保部门结合考核结果,调整完善政府投入和医保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考核结果作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重要依据。组织部门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三级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全面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与考核结果挂钩的财政补助、工资薪酬、奖惩任免等综合措施,在清理甄别基础上稳妥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不断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压实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以智慧医院和电子病历为抓手的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集成与数据支撑长效机制,确保考核数据真实、科学。要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省卫生健康委定期向三级公立医院和市(州)人民政府反馈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四)强化督导总结宣传。省卫生健康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指导和监督,掌握工作进展,定期沟通情况,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按规定给予表扬;对工作进展滞后、未按要求完成重点指标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坚持科学考核,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增加基层负担。积极总结经验、挖掘典型,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逐步扩大考核覆盖面。加强宣传引导,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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