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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院皮研所综合楼屋面防水工程比选通知 HQ2016-2

发布时间:2016-01-28 09:02本文来源: 后勤保障部

一、比选邀请:我院拟对皮研所综合楼屋面做防水处理,请有意参选单位仔细阅读以下比选内容后根据我院提出的比选要求进行报价。

二、比选须知: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至指定地点。投标单位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投标单位一经报出,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投标无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皮研所综合楼屋面防水工程

2、工程地点:四道街12号

3、工程规模及施工要求: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5、结算方式:工程正式开始后一周内,支付30%的预付款。工程全部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的75%,待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5年,质保期满后经院方确认无质量问题支付全部质保金。为保证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事项的进度,防止工程造价的高估冒算,由甲方委托审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基本审计费由甲方支付。

2、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效益审计费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按照以下约定支付,即审增减率在工程竣工结算送审金额5%以内(含5%)的由甲方支付,审增减率超过工程竣工结算送审金额5%的部分由乙方支付(在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6、工程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所列的项目内包工包料,合同执行固定单价合同。

四、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者防水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此要素作为评标第一要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无财务亏损且具有同等规模、同类型业绩;

五、资格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副)、税务登记证(副);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正反面);

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防水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且必须齐全。

六、技术服务文件要求:

1、施工方案

2、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同类型工程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七、报价要求:

1、根据业主提供的有关资料、比选文件及图纸、比选文件补充答疑、补充通知、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踏勘现场的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并在报价分荐明细表中注明所选用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及价格。

2、本工程的比选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参选单位的报价应包括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保管费、安装调试费、包装运输及上楼费、装卸起吊费、检测验收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等一切费用。

3、参选单位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4、该项目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所列的项目内包工包料。工程量清单报价漏项及设计变更、签证或新增加项目经甲方确认现场踏勘为准,按《四川省2015年工程量清单定额》及配套文件执行,按实结算。新增相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按中标工程量清单报价结算。

5、全套报价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报价单位加盖单位的公章。

6、投标控制价为17万元。

八、实地踏勘:

1、现场踏勘时间: 2016年2月1日上午9:00  

2、联系人:罗老师87393438    

3、业主单位统一组织踏勘(踏勘报名地点:四道街12号皮研所大门口)。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踏勘时引起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报名单位携带介绍信及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报名单位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交通费用及安全责任。

4、未参与现场踏勘的报名单位,投标无效。

九、报价文件的递交:

1、按照比选文件的第五、六、七款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2、报价时需携带:①资格性文件②技术、服务性文件③报价单,并且分别用信封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

3、投标时间:2016年2月3日上午9:00-11:00  ,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4、投标地点: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十、报价文件的评审方法:

1、按照本须知规定,根据评分标准详表进行综合评审,后附评分标准详表。

2、报价文件不能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将淘汰,投标无效。

3、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和报价综合评分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本工程的中选人为总承包人,不得转包。

2、工程结算以审计结果为准。

3、中标单位开工前需与我院保卫部签订《消防治安协议》。

十二、附件:附件1工程量清单、附件2评分标准 [ 下载 ]

十三、联系方式

后勤保障部   罗老师87393438

审计部(监督)  8739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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